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
效果评估
PCO的服务是否达到最初制定的防制目的,应该从各个方面进行认真考核,其中有害生物密度的下降率和客户的满意度最为重要。服务质量的好坏不是凭某人、某句话、某种印象就能得出结论,需要进行效果考核,让考核的数据作为结论的依据。
根据有害生物防制相关标准或服务合同约定要求,对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方案、服务过程、服务效果及相关资料进行客观评价的过程。
(一)资料评估
1.1 勘察资料
(1) 对服务方施药前是否对服务区域范围内的有害生物种类、密度与分布、危害现状、孳生地情况、防鼠防蝇设施情况、生境特点及以往用药历史进行详尽记录进行评估。
(2) 防制前、后监测资料
对服务方在防制前、后开展的有害生物密度监测资料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评估。
(3) 监测分析报告
对服务方出具的监测分析报告的完整性、科学性进行评估。
1.2 防制资料
(1) 服务方案
对防制服务方案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方案制定的依据(现场调查信息、国家有关标准及服务合同约定要求);
——方案的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
(2) 实施计划
对服务方的具体实施计划进行评估,包括进度安排、人员及药械配置的合理性等。
(3) 现场作业记录单
对服务方的现场作业记录单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防制日期、防制对象、防制场所、防制人员,使用器械、药物、剂型、药量、施药方法,问题或建议等,服务采购单位确认签字。
(4)防制服务报告
对服务方的各阶段防制服务报告进行评估,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防制工作开展情况、防制服务效果、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后续工作重点等。
1.3 质量控制资料
(1)质量控制
对服务方各阶段防制工作的内部质量控制进行评估,内容包括:日常质控记录、服务效果评估报告等。
(2) 满意度调查
评估服务方对服务采购单位和项目受益人做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并对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的情况。
(二) 现场评估
1.1人员情况
核查服务方投入项目的人员数量和资质与服务合同约定或防制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1.2 药械情况
—— 对服务方投入项目的防制作业车辆、器械数量、器械种类是否符合不同虫种、不同环境的防制要求进行评估。对服务方投入项目的监测器材数量、种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服务合同约定的监测要求进行评估。
——对服务方投入项目的药物是否“三证”齐全(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是否过期、是否分类存放、是否满足服务区域范围内不同环境、不同种类有害生物防制、有无使用国家明令禁止药物、是否满足GB/T 27777、GB/T 27779和T/CPCACN 0002的要求等进行评估。
1.3安全防护
对服务方现场作业人员是否规范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进行评估。
1.4操作过程
(1)监测操作
对服务方的监测操作是否符合双方服务合同约定的或GB/T 23795、GB/T 23796、GB/T 23797、GB/T23798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评估。
(2)防制操作
——对现场作业人员药剂的配制流程、用药浓度进行评估。
—— 对现场作业人员的现场操作过程是否能全面满足防制项目的技术需求、相关控制标准的要求或合同的约定进行评估。
—— 对服务现场的剩余药液、回收的灭鼠毒饵、药品空瓶或空包装的处理进行评估。
—— 对收集的鼠虫尸体是否妥善处理进行评估。
1.5 效果评估
(1) 密度控制水平
对于常见的蚊、蝇、鼠、蜚蠊等有害生物密度控制水平可采用服务合同约定要求或GB/T 23797、GB/T23796、GB/T 23798 、GB/T 23795进行监测,评估其是否达到服务合同约定要求或GB/T 27771、GB/T 27772、GB/T 27770、GB/T 27773中的控制水平等级。
(2) 孳生地调查处理
服务方是否对孳生地进行摸底调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服务采购单位,同时提出处理建议。
(3) 防鼠、防蝇设施合格率调查
对服务方是否有对防鼠、防蝇设施合格率进行调查并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进行评估,可参照GB/T27770和GB/T 27772的要求进行评估。